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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江西鉛酸蓄電池相關生產企業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如不引起高度重視,將會成為重大的環境隱患。
凡2012年12月底未能按綜合整治標準和規程驗收合格的鉛酸蓄電池企業,一律停產整治。會議提出,堅決杜絕鉛酸蓄電池企業低水平重復建設和外省關停或污染嚴重的鉛蓄電池企業向江西省轉移。
會議要求,對已經存在的鉛酸蓄電池舊企業,要從嚴格環境執法、強化日常監管、加強信息公開、實行重金屬污染責任追究終身制等方面入手進行整治。今后要嚴格新上項目環境準入,嚴格執行鉛污染物排放總量確認程序,提高區域整體防治水平。同時要提高新建項目準入門檻,企業生產工藝和環保設施要達到一流水平,堅決杜絕工藝落后、排放高、污染重的鉛酸蓄電池企業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