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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布了《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要求有關部門在對鉛蓄電池生產項目進行投資管理、土地供應、環保核查、信貸融資、電力供給、安全許可等工作中要以本準入條件為依據。準入條件自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目前,全國共有鉛蓄電池企業約2000家,企業數量多,規模相對較小,存在低水平重復建設的情況,部分企業生產設備簡陋,環保設施不完善,個別企業甚至不具備環保設施,鉛污染物直接排入環境,導致鉛污染事件頻繁發生。
設置嚴苛規模壁壘
“防護距離限制有利于控制污染影響。最早關于防護距離的規定為:年生產規模大于等于10 萬千伏安時的鉛蓄電池廠,根據其所在區近五年的平均風速的不同,設置衛生防護距離分別為800 米、500 米、400 米;后面又有提法說統一為1 公里。此次準入條件中400 米的規定,與早期標準一致,有利于控制鉛酸蓄電池污染隱患的影響范圍,也將會淘汰離居民區較近,而無力承擔搬遷和新建成本的中、小企業。”
中國電池工業協會副理事長王敬忠告訴中國商報記者,去年5月18日,環保部下發《關于加強鉛蓄電池及再生鉛行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環境準入,對于現有鉛蓄電池或再生鉛企業,未依法落實防護距離的,應立即責令停止生產,限期整改,經地級市以上環保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鉛蓄電池生產及再生鉛冶煉企業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由省級或省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
“本次出臺的準入條件將從源頭上對行業進行再次深入規范,并且將成為行業入門和規范管理的新門檻。這是對于2011年環保整治成果的鞏固,更是除防護距離之外,將新建項目、產能規模、極板流通、生產工藝、節能回收等等多項指標列入環保核查。即使2011年受到環保整治的企業,在2012年的下半年依然需要再次進行準入驗收。”
記者了解到,目前各地淘汰不合格鉛蓄電池企業的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來自中國電池工業協會的數據顯示,地方環境保護局目前已檢查了1744家鉛蓄電池生產企業,目前只有229家還在運營。
北京國大聯創公司的趙新華女士表示,當下我國鉛酸蓄電池生產鏈中確實存在著污染問題,但這個問題不是鉛酸電池所謂的落后造成的,是管理上的問題,是可以通過努力解決的。
她表示,鉛酸電池的污染可發生在三個階段。一是鉛礦的開采和冶煉環節,這主要發生在使用土法生產的小廠礦;二是鉛酸電池的生產環節,一些大企業對制造過程的環境保護和安全做得很好,這說明鉛酸電池在生產環節的污染是能治理的;三是廢鉛酸蓄電池的再生環節,現在鉛酸電池再生環節常用干法再生技術,其缺點是鉛的回收率不高,能耗卻不低,應該升級換代。此外,應該堅決取締手工式的鉛酸電池再生作坊。
“我們不能因噎廢食,放棄使用鉛酸電池,不再支持它的發展。目前,我國鉛酸電池的研發得不到政府的經費支持,大量科技人員不得不轉變研究方向,大型企業只得花大錢購買國外技術設備,小企業因陋就簡以低成本參與不正當競爭而造成環境污染;再加上管理不力,形成了先進技術與落后技術生產并存的產業格局,既擾亂了市場,也敗壞了鉛酸電池的名聲。”
她表示,美國鉛酸蓄電池的用鉛量約占全國用鉛總量的95%。由于法規健全和有效的管理,鉛酸蓄電池生產造成的鉛排放僅占總排放量的1.5%。奧巴馬政府曾經制定了一個新能源發展規劃,其中的15億美元給了鉛酸蓄電池的研發。2008年,美國政府已將鉛酸蓄電池生產從主要鉛污染源中排除。今后,我國鉛蓄電池行業應該向輕量化、大容量、長壽命的方向發展;生產方面向節能減排、自動化方向發展;資源利用方面向高循環利用方向發展,以實現整個行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