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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電池正極接電源正極,電池負極接電源負極。
初充電爭兩個階段進行:首先用初充電電流充到電解液放出氣泡,單格電壓升到2.3~2.4V為止。然后將電流降為1/2初充電電流,繼續充到電解液放出劇烈的氣泡,比征和電壓連續3h穩定不變為止。全部充電時間約為45~65h。
充電過程中應常測量電解液溫度用電流減半、停止充電或冷卻的方法,將溫度控制在35~40℃,初充電完畢時,若電解液比重不合規定,應用蒸餾水或比重為1.4的電解液進行調整。調整后再充電2h,直至比重符合規定時為止。
新蓄電池第一次充電后往往達不到容量,應進行放電循環。用20hh時放電率放電(即用額定容量1/20的電流放電至單格電壓降到1.75V為止),然后再補充充電電流充足,經過一次充、放電循環若容量仍低于額定容量的90%時,應再進行一次充、放電循環。